溫度計基本常識
英文名:溫度計,可以準確判斷和測量溫度。
簡介
溫度計是溫度測量儀器的通用術語。根據不同的測溫材料和測溫范圍,有煤油溫度計、酒精溫度計、水銀溫度計、氣體溫度計、電阻溫度計、熱電偶溫度計、輻射溫度計和光測量溫度計、雙金屬溫度計。
工作原理
各種溫度計已根據不同的目的進行了設計和制造。這種設計是基于固體、液體和氣體在溫度的影響下受熱膨脹,遇冷收縮的現象。在恒定體積的條件下,氣體(或蒸汽壓)隨著溫度的不同而變化;熱電效應的作用;電阻隨溫度而變化。熱輻射等的影響。
一般來說,任何物質的任何物理性質,只要它隨著溫度的變化而單調而顯著地變化,都可以用來標記溫度和make 溫度計。
發明和改進
zui的早期溫度計是意大利科學家伽利略(1564 ~ 1642)在1593年發明的。他的*唯一的溫度計是一個玻璃管,一端開口,另一端是胡桃大小的玻璃泡。使用時,先加熱玻璃球,然后將玻璃管插入水中。隨著溫度的變化,玻璃管中的水面會上下移動,溫度的變化和溫度的高低可以根據移動量來確定。溫度計具有熱脹冷縮的功能,因此溫度計受外界大氣壓力等環境因素影響很大,測量誤差較大。
后來,伽利略的學生和其他科學家在此基礎上反復改進,例如顛倒玻璃管,將液體放入管中,關閉玻璃管。引人注目的是法國布里奧在1659年制造的/[/k0/。他減小了玻璃燈泡的體積,并將測溫物質改為水銀。這個溫度計已經形成了現在的溫度計。此后,荷蘭瓦倫黑特人在1709年使用酒精,并在1714年使用水銀作為測量物質來制造另一種物質溫度計。他觀察了水的沸騰溫度、水與冰混合時的溫度以及鹽水與冰混合時的溫度。經過反復實驗和批準,zui將一定濃度鹽水的溫度設定為0℉,純水的溫度設定為32℉,標準大氣壓下的水的沸騰溫度設定為212℉,華氏溫度以華氏溫度計表示。
當華氏溫度計出現時,法國萊繆爾(1683 ~ 1757)也設計和制造了一個溫度計。他認為汞的膨脹系數太小,不能用作溫度測量物質。他強調了酒精作為測溫物質的優勢。他反復發現,在水的凍結溫度和沸騰溫度之間,含有1/5水的酒精的體積膨脹從1000單位體積增加到1080單位體積。因此,他將冰點和沸點分成80份,并將其設定為他的溫度計溫度指數,即列支敦士登溫度計。
華氏溫度計誕生30多年后,瑞典人珀爾修斯在1742年提高了瓦倫丁溫度計的等級。他把水的沸點設定在0度,把水的冰點設定在100度。后來,他的同事施洛梅爾將這兩個溫度點的值顛倒成當前的百分比溫度,即攝氏度,以攝氏度表示。華氏溫度和攝氏溫度之間的關系是№9/5℃+32,或者№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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