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金屬溫度計浸入待測介質中的保護管長度必須大于溫度傳感元件的長度。一般情況下,浸入長度大于100毫米,0-50℃范圍的浸入長度大于150毫米,以保證測量的正確性。
2.不應使用各種類型的雙金屬溫度計來測量敞口容器中介質的溫度。帶有電接點溫度計機翼的控制回路用于工作沖擊較大的情況。
3.雙金屬溫度計在保護管的使用、安裝和運輸過程中,應避免與保護管碰撞,保護管不得彎曲和變形,手表應作為扳手使用。
4.溫度計應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按時檢修。一般來說,每六個月一次是合適的。電接點溫度計不應在強烈沖擊下工作,以免影響觸點的可靠性。
“雙金屬溫度計使用說明 ”本文地址,轉載請勿刪除!http://www.sxpiaoman.com/gynews/2711.html